所有的规则与新形式,都是政策与市场不断博弈的过程

大宗减持

周末培了个训,两天干货,搞的口干舌燥。完了之后,发现这玩意没进脑子,还是重新复盘学习一下吧。

回顾历史,2017前后发布了当时的再融资新规和减持新规。那几年的市场是什么样的呢,2014年开始定增市场火热,规模狂飙;2015年发生股灾;2016年发生熔断;2017年市场开始回暖,风格从小盘股向大盘股切换,上证50涨了25%。

从减持的时间线来看,
2015年7月8号,上证指数连续三周跌了30%以后,证监会紧急救市,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6个月内禁止减持(证监会【2015】18号)。股灾后的半年内,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救市,指数开始回升。

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熔断机制,反而引起了市场恐慌,分别在4号和7号发生熔断。

1月8号取消熔断机制,同时发布了《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【2016】1号),规定大股东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的1%,也在预披露减持计划做出规定。该文对大宗减持规定存在漏洞。

2017发布减持新规,范围进一步扩大,除了大股东和董监高, 股东减持IPO前的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也纳入范围;定增锁定期满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能超过持有比例的50%,相当于延长了定增限售股的锁定期;增加了减持的披露规定;交易所可能对异常交易采取限制交易措施。

产生的影响:短期小微盘股受冲击,因为小微盘股更容易发生违规减持和题材炒作。出现了减持新套路。减持的需求还在,市场发现了新的减持套路,兜底增持后大股东减持、精准减持股票到4.99%、高转送后乘机减持、假离婚减持等。推动了可转债市场发展。

2023年8月27日,发布了再融资新规和《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》,规定破发、破净、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能减持。

2024年5月24日减持新规,对破发、破净、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不能减持,同时进一步限制减持新套路。发布《减持管理办法》,以《减持管理办法》为核心、董监高与创投基金减持特别规定为补充的“1+2”规则体系。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减持要预披露的义务。协议转让受让方锁定6个月。因离婚、解散、分立等原因也要遵守新规。对司法强制执行、质押融资融券违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。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、参与相关衍生品交易。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和融券卖出。

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

1、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买入或者参与公开发行的股份,可以不适用减持预披露、减持比例限制、破发、破净、分红不达标的减持限制,但仍然不能融券卖出、参与相关衍生品交易、限售股转融通出借和融券卖出。(但实控人持有的该类股份须遵守破发破净、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的限制)

2、大股东参与公开发行的股份,在最近20交易日收盘价低于IPO发行价的时候也不行减持,已经预披露的除外。

3、大股东、董监高在大宗交易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。

4、规定大股东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的1%,大宗减持不超过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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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 20241223随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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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修改:2024 年 12 月 2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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